大洋新膠原蛋白聞 時間: 2014-01-27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魏徽徽 昨日上午海珠區法院對魏武涉嫌犯危險駕駛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信息時報記者 葉偉報 攝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魏徽徽 通婚禮企劃訊員 鐘言 楊美滿 袁慶波) 因醉駕被判緩刑,男子竟然在刑滿當天又喝了5瓶啤酒再次醉駕。昨日上午,醉駕男子魏武被海珠區法院撤銷緩刑,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6個月。據海珠區法院統計,醉駕案件數量呈增多趨勢,該院2013年受理醉駕案件是2012年的2.2倍,今年1月收案同比增長超過六成。
  魏武是自由職業者,1971年生,大學本科學歷。2012年12月2化療飲食原則9日因危險駕駛被交警查處。2013年4月1日,魏武因犯危險駕駛罪被越秀區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緩刑3個月,同年7月13日緩刑考驗期滿。
  沒想到,就在緩刑考驗期滿當天晚上1時許,魏武又喝了5瓶啤酒,酒後駕駛桑塔納小轎車,在途經海珠區廣州大道南路段時,被執勤民警建築設計查獲。經檢驗,魏武靜脈血中檢出乙醇(酒精)成分,含量為198.5mg/100ml。
  昨日庭上,魏武供稱,2013年1月被交警吊銷駕駛證後,他台南餐飲設備一直沒有開過車。案發那天,本來車是朋友開的,後來朋友有事先行離開,於是他抱著僥幸的心理開了車。
  海珠區法院認為,魏武曾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緩刑,在緩刑考驗期內再犯危險駕駛罪,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罪作出判決,與前罪所判處的刑罰實行數罪並罰,且駕駛證被吊銷情況下駕駛機動車,應酌情從重處罰。遂依法判處魏武拘役6個月,決定執行5個月,處罰金8000元。
  據海珠區法院統計,危險駕駛案件呈現增多趨勢,該院2012年共收案81件,2013年共收案182件,是2012年收案的2.2倍。2014年1月收案23件,同比增長了64.3%。
  【典型案例】
  與收費員吵架被查
  醉漢再飲酒欲逃罪
  現年54歲的葉某於2012年12月25日23時許,駕駛小轎車行駛至海珠區某小區門口時,與小區出入口收費員發生糾紛,群眾見狀報警,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場協調時發現葉某有酒後駕駛行為,遂通知交警到場處理。
  在等候交警到場處理的過程中,葉某又到小區小賣部買了兩罐啤酒,一邊喝著啤酒一邊與民警爭吵。在交警到場後,葉某拒不配合交警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後在增援警力到場情況下,葉某被帶至醫院抽血檢測,經檢驗,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0mg/100ml。
  庭審時,葉某竟辯稱自己沒有醉酒駕駛,只是下車後覺得口渴,才到小賣部買啤酒喝。但眾多人證足以證實其醉駕。2013年8月1日,海珠區法院對葉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1個月15日,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醉漢橫卧機動車道
  遭另一醉漢駕車碾壓
  2013年7月12日3時許,27歲的張某醉酒後駕駛小轎車沿海珠區閱江中路由西往東行駛,至磨碟沙隧道西往東出口路段時,一名因醉酒的被害人李某橫卧於機動車道,張某駕車碾壓而過,致李某當場因胸腹腔多臟器破裂死亡。
  當晚,張某駕車逃離現場並於同日4時許被抓獲。經鑒定,張某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某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事後,張某家屬已代其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人民幣2.8萬餘元。
  海珠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無視國家法律,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主要責任,且交通肇事後逃逸,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遂於2013年12月判處張某有期徒刑3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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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司機醉駕被查堅稱沒喝酒
  車上乘客阻撓交警拖車
  信息時報訊(記者 童丹 通訊員 交宣)昨晚,廣州交警在白雲區嚴查酒駕,現場一輛紅色路虎車被攔截,女司機堅稱只與家人吃飯,卻測出酒精含量超過醉駕標準。
  昨晚8時許,廣州交警在白雲區機場路齊富路口設置了現場執勤點,主要嚴查沿途的車輛酒駕等違法行為。晚上9:20分,一輛粵A074××路虎車被現場交警攔截,車內包括司機在內共7人。面對交警,女司機頻稱沒有喝酒。交警發現她沒有帶行駛證,也涉嫌酒駕,於是要求她吹“波波”,女司機反覆吹了七八次才有了一個有效數據——93.7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
  在交警的要求下,女司機被帶去驗血,但是路虎車上的乘客開始發威。“我要坐到車上去,我的車為什麼不允許我坐。”一名男性老人在現場為了阻止交警拖車堅持坐在車上,另外兩名乘客則與現場記者發生衝突。“你們這是在幹嘛,為什麼要拍我。”一名女性乘客連連用手阻止記者拍攝還拍打記者的手臂。
  此外,記者瞭解到,交警通過該名司機的證件查到,這輛車的違章數量有23次。
  由於車上乘客的阻撓,這輛涉嫌醉駕的車輛直到昨晚10點45分才被拖走。
    (原標題:醉駕被判緩刑 刑滿日竟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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