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和請銷假制度——區(市)縣委政府負責同志因出差、出訪、學習離開成都市,以及離崗休假、因私離開成都市,應按程序履行報告和請銷假手續。
  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值班制度——值班領導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崗位,帶班領導不得擅自離開成都市,並隨時保持通訊暢通,確保第一時間處理公務。
  建立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領導幹部不得借用、占用下級單位和其他單位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的車輛,非公務活動不得使用公務用車。
  建立領導幹部工作日誌制度——各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逐日記錄工作日誌,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記載工作內容。
  建立健全幹部關懷制度——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安排幹部輪休。
  為在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進一步深化領導幹部“走讀”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日前,市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深化領導幹部“走讀”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區(市)縣要把“走讀”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納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有序推進、務求實效。要健全“走讀”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制度機制,堅決避免“一陣風”、走過場。
  堅決避免
  只講形式、不重效果
  據瞭解,開展領導幹部“走讀”問題專項治理以來,各級領導幹部心系發展、心系群眾,進一步樹立了成都幹部隊伍的良好形象。在晚上、周末都能找到幹部幫助解決實際問題,是群眾看到的實實在在的變化。但是,仍有少數領導幹部存在上班點卯、下班走人,帶班不力、值班不嚴等“走讀”問題。
  《意見》指出,黨委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黨政主要領導要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各級領導幹部要嚴於律己、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真正安心基層、深入群眾、解決問題、推動發展、促進和諧。
  各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堅持住在當地,特別是經濟發展相對滯後,群眾信訪多、問題突出,社會評價、群眾滿意度在全省或全市排名靠後,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或承擔急難險重任務等地區。要堅決避免只講形式、不重效果,切實增強“走讀”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效。
  同時,要加強理論和業務知識學習,努力建設學習型機關、學習型領導幹部隊伍,不斷提升推動發展、服務群眾的能力和素質。要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踐行“三視三問”群眾工作法,直接聯繫服務群眾,收集民情民意,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區(市)縣“一把手”
  離開成都要報告和請假
  《意見》要求,要健全“走讀”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制度機制,規範和約束領導幹部的“走讀”行為,堅決避免“一陣風”、走過場。
  嚴格落實請示報告和請銷假制度。區(市)縣委政府負責同志因出差、出訪、學習離開成都市,以及離崗休假、因私離開成都市,應按程序履行報告和請銷假手續。區(市)縣委書記、區(市)縣長、副書記原則上不能同時全部離開本區(市)縣,確需同時外出的,應在報備中說明情況。
  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帶班、值班制度。各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當輪流帶班或者值班。值班領導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崗位,帶班領導不得擅自離開成都市,並隨時保持通訊暢通,確保第一時間處理公務。要嚴格落實值班、帶班首問責任制和限時辦結制,對上級交辦任務、下級請示事項和群眾反映訴求,要及時高效處理,不得拒絕、推諉、拖延。
  建立健全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領導幹部不得借用、占用下級單位和其他單位的車輛,不得接受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的車輛,非公務活動不得使用公務用車。
  建立領導幹部工作日誌制度。各區(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應逐日記錄工作日誌,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記載工作內容。市委組織部將不定期開展抽查。
  建立健全幹部關懷制度。要建立健全談心談話制度,及時瞭解並解決幹部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落實幹部休假制度,結合本地區工作實際,安排幹部輪休。
  領導幹部“走讀”問題
  與提拔任用掛鉤
  《意見》指出,區(市)縣黨委政府辦公室、紀委、組織部等,要加強對“走讀”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並建立台賬。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將採取隨機抽查、明察暗訪、個別談話等形式,對區(市)縣貫徹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並適時通報。
  結合幹部考察、考核和開展社會評價工作,把領導幹部“走讀”問題納入其中,與年終目標考核、幹部提拔任用掛鉤。對違反有關規定,特別是造成不良影響或惡劣後果的,要依據相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並視情通報。
  本報記者 李影  (原標題:構建長效機制堅決避免“一陣風”、走過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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