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顏家文 實習生 張文華)大家也許都知道,攜帶了易燃易爆物品是禁止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可是,你知道嗎,斧頭、鋸子、螺絲刀、裁紙刀等裝修工具也是禁止攜帶的。昨日,長沙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光達派出所民警在地鐵2號線五一廣場站的大廳里,向市民展示了地鐵2號線試運營一個月來查獲的各種違禁品,記者發現,其中裝修工具數量居然排第一。
  酒精濃度12度以上液體禁止攜帶
  昨日上午,在地鐵2號線五一廣場站入口處,一名剛準備進站的男子被工作人員攔了下來,原因是他背包里裝有“違禁品”——一瓶酒精濃度為12.5度的紅酒。
  男子姓陳,江西人,在長沙工作。他說,平時工作忙難得回去一次,這次本想帶瓶紅酒和家人慶祝端午節。“以前不懂,以為只有純酒精才是違禁品。”陳先生說。
  地鐵警察告訴記者,地鐵安檢非常嚴格,堪比機場安檢,凡是上不了飛機的物品,也一律上不了地鐵。像酒類物品,只要酒精濃度在12度以上,就算是危險品,是禁止攜帶的,請廣大旅客一定要留意。
  100餘件違禁品中裝修工具數量居首
  展示臺上擺滿了長沙地鐵警察一個月來查獲的100餘件各類違禁物品,大的有1米長的鋸子,小的有細小的刀片。民警介紹,這裡面主要有三大類危險品。一是易燃易爆劇毒的物品,比如煤油、油漆、髮膠、氫氣球等;二是仿真手槍和刀具;還有一些就是斧、鋸、螺絲刀、萬能膠、裁紙刀等裝修工具。
  記者看到,被查獲的各類裝修用的刀具有30幾件,鋸子有10餘把。現場民警告訴記者:“在我們查獲的物品中,裝修工具數量是排在第一位的。很多工人不知道,這些物品在擁擠的地鐵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是禁止帶上地鐵的。”
  光達派出所二中隊隊長劉曉軍說,希望市民乘坐地鐵時多留意宣傳單,也可以在網上查閱資料,不要帶違禁物品乘車,免得被查扣耽誤行程。  (原標題:百餘違禁品近半是裝修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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